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所询详情请联系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项目股。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16-8083970 传真:0316-8581137 联系人:崔渤 通讯地址:香河县文昌街8号(065400)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报告表(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香河县尚店险工段水毁修复工程 | 香河县水务局 | 香河县北运河京冀界至木厂闸段、凤港减河口主河槽左岸 | 报告全本 | 廊坊市香河县引泃入潮治理工程 | 香河县水务局 | 廊坊市香河县 | 报告全本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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